关于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8
发布者:宏丰
新闻类型:新闻动态
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温州海经区浅滩一期南单元E-08e-1地块,占地面积5678m2。总建设规模6000m³/d,采用分期建设模式推进,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建设规模均为3000m³/d,土建采用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分期实施,采用“化学沉淀+离子交换”的处理工艺。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开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宏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18857735053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远堤路13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7- 88980762 传真:0577-8898021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通过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将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温州宏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