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评为乐清市第五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发布时间:2014.08.22
发布者:宏丰
新闻类型:新闻动态
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讯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五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创建达标镇(街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报、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等工作环节与程序,根据综合评分结果,7月10日,《乐清日报》公示了2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温州宏丰名列其中,评为“乐清市第五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温州宏丰工会成立于2008年,一直努力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今年是温州宏丰首次进行“乐清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项目申报。“温州宏丰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的工作做得不错!”在对温州宏丰“乐清市第五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验收时,乐清市工会副主席李步岳称赞说。
据悉,在开展“乐清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项目申报的过程中,温州宏丰成立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并且借助工会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等系列内容,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以逐步实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双方共赢”的目标,达到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目的。